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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工作报告

2025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15件,6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公益诉讼、民事检察等3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并推广,数智案管等3项工作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试点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专题学习扩大会10次,组织进行专题研讨6次,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筑牢思想根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检护民生”、涉企司法保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和全面工作21次,坚决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品牌培塑,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互促,“九九同心”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安保维稳工作机制5项。推进平安龙马潭建设,依法批准逮捕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恶性犯罪21人,提起公诉54人,办理了徐某某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马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等一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网格员+检察员”机制,14名检察官主动深入社区,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咨询、社情民意调研,促推矛盾就地化解。坚持“小案”不小办,运用“民事和解五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成功化解1起历时3年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积案,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的吴某某交通肇事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招投标、虚开骗税、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23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纠治一批涉企刑事“挂案”,督促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清理影响企业经营的司法梗阻。健全检察官“一对一”联络企业机制,开展“法护营商”主题宣传活动,检察官走进企业解读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助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12项,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效检察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务实笃行办好民生实事。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围绕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依法办理张某某等2人销售伪劣产品案、杨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13人,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群众关切,依法办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起诉92人,与侦查、审判机关协同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护好百姓“钱袋子”。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仲某、韩某等11人利用农禽苗代养购销模式设局坑农骗农案件,守好农业安全。针对辖区部分停车场存在散发涉黄新型电诈小卡片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对利用涉黄卡片、贴纸等实施诈骗的行为开展专项清查,净化生活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获得司法救助,解决特定困难群体燃眉之急,让司法温度暖民心。

倾情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32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深化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建设,强化与区公安分局、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协作配合,推行“一站式”取证与救助机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努力挽救迷途未成年人“归航”。针对办案中发现网吧、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安全管理漏洞、未依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化“纳爱·春雨”未检品牌建设,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 场次,受众2000余人次,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原创动漫《保护少年的你·云漫剧场》获2025年·中国微电影大典“金蜂鸟”奖。

立体化普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主动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打造“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矩阵。线下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举办“法治游院会”、检察开放日,6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学习法律法规,测评法律风险。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帮扶行动,普法节目《全民反诈》走进乡村、社区,“法木兰”检察志愿服务品牌越擦越亮。聚焦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6项普法作品获国家级嘉奖,《诚可“桂”事能“圆”》等2个10万+新媒体普法作品被评为全国第八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正能量作品”,并获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实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58人,起诉57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18人;对真诚认罪悔罪的60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9·8”开设网络赌场案等一批大要案,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案件质量。扎实开展两项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案件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或不规范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2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6件。

深化民事检察。精准有效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0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协同法院监督民间借贷纠纷、金融领域借贷消费纠纷虚假诉讼案件3件,让打“假官司”者付出代价,有力维护社会诚信体系。与法院共同开展针对逃避执行监督活动,互移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涉嫌逃避执行案件线索,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做实对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当事人追回损失60万余元。强化特殊群体保护,与区残联、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1件离婚纠纷和解案入选泸州市残疾人十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深化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双重功能,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21件。运用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漏管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检察监督,推动23名“脱漏管”强戒人员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104件,对决定不起诉案件中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防止当罚不罚。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化解行政争议1件。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相关部门护好公共利益。紧盯小流域治理攻坚、固体废物治理等问题,大力开展减污扩绿公益诉讼监督行动,制发检察建议5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消防安全、出行安全等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医美机构规范经营等监督领域,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7件,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1件规范药品安全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坚持自强自立,以高质效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全面管党治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10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自觉接受区委联动巡察,直面问题、深查彻改,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6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持续释放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强烈信号。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件,占同类案件总数的52%,引领示范作用凸显。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124件案件接受评查,案件质效持续提升。

持续夯实基层院根基。开展“小院”提升行动,巩固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成果,队伍素质和作风、工作能力和业绩全面提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五强”建设优秀院。大力实施“科技支撑”工程,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引进检易办AI辅助办案系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办案61件,获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有力检察院。大力实施“人才支撑”工程,深化与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检校共建,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岗位练兵129人次,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显著提升。

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理念,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8次。深化常态化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8条。深化检务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观摩司法活动128人次,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深化“人大+政协+检察”联动监督,合力助推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7件,通过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监督的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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