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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17-10-10  作者:控告申诉科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工作,努力构建检察环节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善后帮扶处置相结合的综合司法救助模式。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厅领导莅临泸州进行调研时,本院就开展该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得到与会同志的肯定和好评。

该院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专门建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办公室,为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控申部门和未检部门联合制定《未成年人国家司法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遵循的原则、救助机构及其职责、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程序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建立健全了控申与未检、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我院实行综合救助3年以来,在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就学、就业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共办理了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案件12件,救助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33人,发放救助基金15.5万元;联合其他机关帮助解决就学22人,向未成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救助4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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