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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地检察机关会签跨省保护濑溪河流域协作机制
时间:202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川省泸县、安岳县、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源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白云村,流经重庆大足、重庆荣昌、四川省泸县和龙马潭区,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注入沱江的濑溪河形成共护工作合力,为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该《意见》成立了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畅通了五地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渠道,加强了五地检察院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提升了调查取证协作效率,建立了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创新了生态修复同防同治,特别是加强对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不仅仅是濑溪河,龙马潭区辖8条天然水域,为守护好这8条水域,龙马潭区检察院一直在行动。我院与区监察委、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办理涉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工作机制》,四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保护辖区水资源。以长江、沱江流域及各支流为重点,龙马潭区检察院干警多次深入街镇、企业,巡查污水处理厂、酒类企业、养殖场等环保重点点位100多个,对前期存在的畜禽养殖污染水体、河道沿岸垃圾堆放污,染水体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关闭水源污染场所,督促水源污染企业整改,督促清理河道沿岸垃圾。

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切实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在办案实践中,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新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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