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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01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1

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忠杰

 

各位代表:

我代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龙马潭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龙马潭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聚焦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龙马潭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服务平安龙马潭建设,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9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4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7人;受理审查起诉692人,已依法提起公诉496人。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68人,已起诉107人;对“黄赌毒”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97人,已起诉119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45人,已提起公诉20人,法院已判决6人。依法对涉嫌组织卖淫、强奸等8项罪名的李某某、佘某某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起公诉;依法对涉嫌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刘某某、肖某某等6名涉恶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近期,正在审查起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李某某、刘某、程某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诈骗、敲诈勒索等9项罪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持续在依法严惩、深挖幕后、综合整治上下功夫,扎实抓好破网打伞,依法对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罗某、叶某某、彭某等5人予以批准逮捕,对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起到有效打击和震慑作用。

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在齐家十八社遗留问题、大棚房全面整治、一航司清算解散等方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非法经营、“套路贷”[1]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36人,已起诉15人。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会签《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协作备忘录》,联合设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2],打通检察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积极拓宽民营企业获得司法救济渠道,借助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延伸服务触角,走访酒类、化工等各类企业42家,收集汇总企业司法需求67条,提供司法咨询74次。针对企业经营情况,认真分析类案犯罪特点,向企业提出堵塞管理制度漏洞针对性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与区司法局会签《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规定(试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2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 办理案件23件,降低实体和程序的对抗性,节约司法资源,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持续发力惩贪治腐,加强与区监察委衔接配合,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人,决定逮捕2人,已起诉3人。严把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事实证据关,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158人,不起诉39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7件,追捕5人,追诉6人。坚持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公安机关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1件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6次,提前介入命案及大要案侦查6次。抓好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4件,其中对重罪案件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1件,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政策,依法监督特赦案件5件。

强化民事、行政案件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的执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当诉求,促进司法公正。2019年,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7件,审结2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监督意见11件,促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高效规范。高度关注虚假诉讼呈高发势态的民间借贷领域,对具备虚假诉讼特点的民间借贷纠纷串案进行深挖,查办虚假诉讼案件6件,对金额总计1300余万元的6份生效民事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积极支持农民工讨薪,成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提升行政诉讼监督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加大非诉行政执行监督力度,消除监督盲点,提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纵深推进公益诉讼[5],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投入“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等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开展对全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流动餐车、饮用水源以及网络餐饮平台等重点领域大排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清理“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不合格商家21家。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辖区内长江、沱江流域及各支流作为重点,深入各企业、养殖场等环保重点点位,督促关闭污染场所3家,督促整改企业12家,督促清理河道沿岸垃圾20余吨。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养殖场粪污违规直排龙溪河问题,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撤除该养殖场。高度关注生态修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督促涉案人员匡某某等人将5万余尾鱼苗投放长江,让违法犯罪者为受损公益“买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聚焦司法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迟来的正义不是真正正义”的效率理念,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抓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给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2019年,接待来信来访63129人次,检察长接待2841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43件,回复率100%98%的案件在3个月内办结。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强奸、强制猥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人,已提起公诉10人。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树立慎捕慎诉理念,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5人。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及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未成人综合保护。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走进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州十八中、石洞中学开展法治宣讲,600余名在校学生、教师接受法治教育。借助龙马检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教育系统公众号,向全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推送法治宣传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推进便民、利民、惠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积极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程序性信息1123条、重要案件信息31条,公开法律文书374份,接受案件信息查询237人次。抓好新媒体建设,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利用本院“两微一端”,推送微信44期、抖音微视频20期,发布各类工作动态219条,讲好身边检察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开展法治讲座14场,发放普法宣传单5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40余人次。

四、聚焦能力提升,着力打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长、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述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深入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6条,对照党章深刻检视剖析,查摆问题35个,查找廉政风险点12 个,提出防控措施16条,强化整改,防微杜渐。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选派班子成员和干警到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学习培训,举办办案交流会、观摩庭审、主题研讨等活动18次,参训326人次。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借脑引智”,与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互派负责自贸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挂职锻炼、交流学习,推动自贸检察工作的交流提升。坚持严管厚爱,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务督察、作风督查等16次,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9次。一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泸州市五星级标准化党组织、泸州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等各类表彰奖励26项。

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实现办案系统自动轮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9年,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65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让批捕、公诉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主办,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务实高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抓好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3+2”模式设置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实现管理层级扁平化、办案技能专业化、职能发挥去行政化。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9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新时期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6件次。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区第五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专题报告通报我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85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进检察官,检察开放更常态,接受监督更灵活。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龙马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监督能力等综合素能还需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才能适应新时代、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当前形势下,内设机构改革后与上级院职能的承接顺畅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奋斗奋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泸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先行区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对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政治方向。继续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讲好检察好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全力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找准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自贸区建设发展、巩固创文成果、项目攻坚、棚户区改造等中心工作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惩黄赌毒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充分履职尽责。

三、坚持强化监督提升质量,着力抓好检察主责主业。立足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定位,持续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依法用好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果。切实转变重刑轻民思想,积极推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协调发展。在公益诉讼方面,依法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力争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三类案件办理上有新的突破。

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加大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开展力度,让群众有效感知检察工作,让群众立体监督检察执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好本次人代会精神,抓住新机遇,勇担新使命,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建设更加美丽和谐幸福龙马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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