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泸州市开启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时间:2022-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26日,泸州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等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伟主持会议。

刘峰、刘孝勇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室”揭牌,标志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泸州正式启动。

揭牌仪式后,与会领导参观了驻所检察室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听取了驻所检察室承担的职能职责及试点工作监督对象、范围、流程等情况介绍。

动员部署会上,刘峰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授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宣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龙马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庆表示龙马潭区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先行先试上下大功夫,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归纳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道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贡献力量。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强戒所党委书记、所长郑永祥表示市强戒所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服务保障,加强与检察机关工作联系,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全力以赴推动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刘孝勇检察长表示,作为全省六个试点单位之一,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既是责任,更显担当,检察机关要事不避难,行不畏险,交出一份满意的试点答卷。一是要统一法治理念,认识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之分,双方要形成合力,推动试点工作有序稳妥开展;二是要深化协作配合,高水平推进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此项工作提供泸州经验、泸州样本;三是要分清检察职责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责边界,不越权、不干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日常执法活动。

刘峰书记强调,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有利于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提高司法行政戒毒执法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干警和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安全和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对推动我市戒毒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峰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法治、为民司法、促进社会治理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用最严密的法律监督保障最优的戒毒效果,形成强制隔离戒毒与检察监督整体联动的工作新格局;三是要总结经验,提炼亮点。不断增强试点工作成效,着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 “泸州品牌”,努力为法治泸州建设增光添彩。

下一步,泸州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中正确实施,促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提高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戒毒场所管理秩序,保障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
本院概况 院领导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
大众留言板
检察新媒体
龙马潭检察院微博
龙马潭检察院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川公网安备 510504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