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李某某寻衅滋事案时,我发现李某某在微信群有侮辱凉山救火英雄诋毁英烈名誉的行为,遂向第四检察部建议依法对李某某侮辱烈士名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海南法制时报》公开道歉。该案例相继被海南日报、人民日报、新华网、法制网等多家媒体转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10月1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宇为全院干警分享了他被派到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交流工作的收获,全院干警仿佛也身临其境到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参观学习一番。
为促进自贸区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发展,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龙马潭区检察院与万宁市检察院互派一名员额检察官、检察业务骨干交流学习。
作为龙马潭区检察院派出的代表,陈宇为大家介绍了在互派交流期间工作情况、生活感悟和心得收获,尤其是介绍了万宁市检察院自贸区检察工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案管工作“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对比及时有效、文书监管促进规范;运用无人机航拍于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联合检察室驻地优势,网格化监测海岸线,有力地加强了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促进了检察职能的发挥;海南省全省员额检察官的权限管理,除了重大、疑难、复杂、监督性案件,扩大检察官办案权限,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检校交流互动频繁,合作密切;鼓励干警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办案,后勤保障节约成本、灵活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