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邀请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拟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MJC2023001。
二、招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信息化建设,一项。(服务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竞标截止当日,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下午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3楼财务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为法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身份证原件必查。4、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保密承诺书(现场签订并加盖单位盖章)。
报名费:免费领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10号2层开标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上以邀请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闫女士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17号
电话:0830-2731492
2023年3月9日